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再次提到: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而在2021年9月,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规定》,并且在当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年1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即部署清理拖欠部署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措施时,曾提到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
会议指出,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要全面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市场监管和审计监督。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对失职失责公职人员予以通报和问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国务院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通知中也提到: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